交通部文件正式实施!全国性春节加价、运价调整到来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从新年的第一天开始正式实施。
其中,在这一《改革意见》第二大点第三小点中,针对“巡游出租车运价形成机制”方面,再次强调巡游出租车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同时更强调要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运价调整机制,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实现运价调整工作机制化、动态化,增强价格时效性、灵活性。”
这个有关出租车的改革动议,说明出租车运价不再像以往那样死板一块,出租车运价应该,而且是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要增强出租运价的动态化、灵活性!
这也就赋予出租车运价在春节,或者恶劣的雨雪或特殊天气下涨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春节出租车(或特殊天气下)的临时涨价,固然也已经开始在部分地区实行,乃至于已经形成司乘都能接受的惯例。比如在黄山、开封、绍兴、乐清等城市地区。
但是与此同时,在全国的很多其他地方,出于各种原因,还在坚守“春节不涨价”的顽固堡垒。这看似是对普通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也因此获得更多消费者的掌声,但是却也是对出租车司机这个底层劳动人民的一种辜负!
如果出租车也像铁路交通一样纯属国家控制的交通体系的话,出租运价全年不变,倒也无可厚非,但是现在的出租车事业早按照市场经济来运行和操作的情况下,还被强制赋予更多计划性、行政性色彩的话,未免有些太过不近人情,只会打击出租人的利益和热情。长期以往,这个行业都有可能会面临衰落乃至崩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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