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鼓励国有企业购买供应链、呼叫中心、互联网营销推广等服务

(三)构建全球服务网络体系。

9.有序增加示范城市。完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10.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将更多境外举办的服务外包类展会纳入非商业性境外办展支持范围。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多种手段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发包,支持中国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11.评估优化出口信贷优惠措施。评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项目享受的出口信贷优惠措施实施效果,适时向全国推广。

(四)加强人才培养。

12.大力培养引进中高端人才。推动各省市将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纳入相应人才发展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13.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开展岗前培训的,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支持办好相关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人员、团队或项目在相关政策方面按规定予以倾斜。

14.深化产教融合。完善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在内的社会化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鼓励高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加快建设新工科,建设一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学科的服务外包学院。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5.创新金融支持手段。按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上市融资。

16.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

17.积极培育国内市场。及时修订《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完善重点发展领域的支持政策,引导地方和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服务外包业务。

18.大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布局建设一批辐射全国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服务外包领域智库和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理论研究和贸易促进中的积极作用。将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办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品展会。

(六)推进贸易便利化。

19.优化海关监管。逐步将服务外包有关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的信用培育,引导更多规范守法的服务外包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

20.拓展保税监管范围。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研究支持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

三、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组织实施,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地区要进一步发挥自主性和积极性,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本地区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转型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复制。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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